农村发展领域农业硕士是与该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学位,主要为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培养能够掌握社会学、管理学和发展规划等学科的农村发展理论和知识、能够运用其中的工具和工作方法对农村发展问题进行分析和应对的实践型、应用型和专业型的高层次农村发展专门人才。广东海洋大学经济学院农村发展领域农业硕士的前身始于2008年,领域为农村与区域发展。全国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从2018年开始将农村与区域发展领域调整为农业管理和农村发展两个领域,学校将农村发展领域农业硕士点设在经济学院,授予农业硕士学位。
1、农村社会发展。主要研究有关农村社会发展相关领域的理论和方法,包括农村社区发展、农村社会组织发展、农村教育发展、农村基础公共设施发展、农村科技文化发展等等,特别是针对粤西地区和北部湾地区的农村社会发展问题。
2、农村发展规划。主要研究与农村发展规划制定相关的理论和方法,包括农村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农业发展规划、农村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等,特别针对粤西地区和北部湾地区的农村发展规划问题。
3、农业农村发展。主要研究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理论和方法,包括农业资源配置效率、农业各细分产业的发展规律、农业产业链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组织发展等,特别针对粤西地区和北部湾地区的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问题。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社会学、管理学和发展规划等学科的农村发展理论和知识,能够运用其中的工具和工作方法,对农村发展、乡村振兴问题进行分析和应对的实践型、应用型和专业型高层次农村发展专门人才。
1、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联系群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为我国农村发展事业服务的社会责任感。
2、熟悉农村发展领域的现状及发展趋势,正确认识和分析农村发展领域的现实和实际问题;掌握农村发展的理论、方法和工具,能够阅读和综述农村发展领域的中外文文献,掌握论文写作能力;能够运用农村发展领域的理论、方法和工具,对农村实际问题进行分析和应对,具有独立承担农村发展领域实际工作的能力。
3、基本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阅读本领域的外文资料。
实行双导师负责制。双导师制是指 1 位校内学术导师,1 位校外社会实践导师,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指导工作。校内导师主要负责研究生的业务指导和思想政治教育,校外社会实践导师参与实践全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
学制 3 年,最长学习年限 5 年(含休学)。非全日制研究生采取非脱产学习方式。
毕业总学分不低于 30 学分,其中,学位课 16 学分,非学位课 8 学分,实践环节 6 学分。理论课学习安排在第 1-2 学期内完成,根据情况课程学习时间可适当延长。课程成绩 60 分以上(含)为及格,成绩及格取得相应学分。跨学科或同等学力的研究生,必须补修 2 门本专业的大学本科专业主干课程,要求成绩合格,只记成绩不计学分。课程设置见附表。
新生应在入学 3 周内在导师指导下初步制定培养计划(主要是课程学习和实践计划),并在三个月内逐步完善,确定后的培养计划经导师签字确认后报学院备案。
新生入学后应接受学术规范、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教育,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题教育报告会,报告会实行签到考勤,要求全勤。学习《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学术规范指南》(理工医科)和《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规范指南》(人文社科),要求通过学校组织的学术规范知识测试。
研究生须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开题。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必须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通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确定研究课题,进入论文工作前进行开题和方案论证,在学院内公开报告,要求第3学期完成。具体要求参照《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规定》
第4学期,开展研究生中期考核,主要是对政治思想、课程学习、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和评议,具体要求参照《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6 个月)的实践教学,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实践形式可以是企业或行业实践、课题研究、创新创业和结合岗位工作开展等多种形式。第 5 学期末提交实践总结报告,由导师和学院负责审核,考核合格者记 6 学分。
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参加一定的学术活动,学术活动内容包括参加学术讲座、学术报告、学术研讨会等。
学位(毕业)论文研究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年。学位论文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可采用调研报告、应用研究、理论研究、案例分析等形式。论文撰写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可以在校内或相关企业完成,具体由导师和学生商定。学位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 3 万字,论文引用参考文献不少于 35 篇,其中外文参考文献不少于 5 篇,近 3 年参考文献占 1/3 以上。论文应当结构完整,逻辑严密,条理清晰,语言规范,数据准确,亮点突出,引用得当,保证原创性,具体要求参照《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硕士学位论文实行原创性检测、专家评阅、公开答辩制度。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一般安排在第 6 学期。具体要求按《广东海洋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不作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研究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完成培养环节,考核合格,方可申请论文答辩。通过论文答辩者,则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授予硕士学位。
附表等详情请看附件。